解釋保民官
古代羅馬的一種特殊官職。約公元前494年平民與貴族斗爭取得第一次重大勝利后的成果。每年由平民大會(huì )(特里布大會(huì ))選出。初為兩人,后人數增加,最多時(shí)達十人。職責是維護平民利益,人身不可侵犯,有權對行政長(cháng)官和元老院侵犯平民利益的命令和決議予以否決。帝國時(shí)代已形同虛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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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(yǔ)辭典古羅馬保護平民利益的官職。由平民會(huì )議中選出兩名,主持會(huì )議,對元老院違背平民利益的決議,有否決權,以避免執政官對政務(wù)的獨裁。也稱(chēng)為「護民官」。
德語(yǔ) Volkstribunat (Pol)?
? 漢典
保民官 網(wǎng)絡(luò )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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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民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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