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ér tóng fú lì fǎ
注音 ㄦˊ ㄊㄨㄥˊ ㄈㄨˊ ㄌㄧˋ ㄈㄚˇ
為維護兒童身心健康,促進(jìn)兒童正常發(fā)育,保障兒童福利所立的法。于民國六十二年二月八日公布。
【加載評論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