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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藩院
理藩院是清朝政府統治蒙古、回部及西藏等少數民族的最高權力機構。洋務(wù)運動(dòng)前也負責處理對俄羅斯的外交事務(wù)。理藩院初掌蒙古事,隨著(zhù)清廷全國政權的建立,更為總管蒙古、西藏、新疆等各少數民族地區事務(wù)的中央機構。清統治者通過(guò)理藩院實(shí)施對各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,加強與他們的聯(lián)系??滴跄觊g,修定《理藩院則例》,用法規固定了對少數民族地區統治的各項措施。以后又四次校修。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祿、朝貢、定界、官制、兵刑、戶(hù)口、耕牧、賦稅 、驛站、貿易、宗教等政令。理藩院所轄,先后尚有內館、外館、蒙古學(xué)、唐古特學(xué)、托忒(衛拉特)學(xué)、俄羅斯學(xué),木蘭圍場(chǎng)、喇嘛印務(wù)處,則例館等機構。此外還派司員,筆帖式等常駐少數民族地方,處理特定事務(wù),定期輪換。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,理藩院更名為理藩部,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改為蒙藏院。 ? 漢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