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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郡
秦王政二十六年(公元前221年)時(shí)六國並悉於秦,天下一統。秦始皇廢除分封制以後,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縣制和官僚制。初分全國爲三十六郡。以後隨著(zhù)土地的擴大增至四十六郡,定咸陽(yáng)(陝西咸陽(yáng)市秦都區)爲首都。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、御史大夫和太尉,亦稱(chēng)“三公”。地方郡的長(cháng)官爲守,縣的長(cháng)官爲令??たh制初步打破了血緣關(guān)係的宗法制,取代了周朝的封建制(分封制),官僚制則代替了貴族的世襲制。 ? 漢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