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掌之間,還是股掌之上?
“股掌”應該不是一個(gè)生僻詞,但人們使用起來(lái)還是常常出錯。請看以下幾例:
一句影響市容的托詞就可棒打一切,置公民權利于股掌之間,這種可怕的行政邏輯,不能不使人警惕和憂(yōu)慮。(見(jiàn)《齊魯晚報》2007年1月17日A2版)
恐怖MM玩弄男人于股掌之間。(見(jiàn)2005年7月15日搜狐校園)
任意解釋、朝令夕改,將規則玩弄于股掌之間。(見(jiàn)2006年12月19日中國仲裁網(wǎng))
進(jìn)退攻守:商戰競爭中的非常手段把名人玩弄于股掌之間(見(jiàn)2006年12月19日搜狐讀書(shū)·非常道)
將死神們玩弄于股掌之中。(見(jiàn)2006年12月19日幻浪動(dòng)漫·圖庫·在線(xiàn)漫畫(huà))
他的兩個(gè)兒子司馬師與司馬昭更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,將曹魏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中。(見(jiàn)2006年12月19日人民網(wǎng)>>讀書(shū)>>連載>>石崇斗富美女侍廁)
類(lèi)似的例子太多了,可以說(shuō)是不勝枚舉。
這些句子錯在哪里呢?就錯在“之間”和“之中”上面;而這又是由于對“股掌”理解有誤而致。
“股掌”的意義本來(lái)是不難理解的,就是“大腿與手掌”(《漢語(yǔ)大辭典》)。但是,上述例句在使用它的時(shí)候卻只考慮了“手掌”而忽視了“大腿”。把“男人”(名人、皇帝、死神、規則)像玩意兒一樣玩弄于“手掌”“之中”或“手掌”“之間”,是完全可以講得通的;但是,如果把“男人”(名人、皇帝、死神、規則)像玩意兒一樣玩弄于“大腿”“之中”或“大腿”“之間”,卻著(zhù)實(shí)要令人費解了。即使是玩弄于“手掌”與“大腿”“之間”,也是講不過(guò)去的。手掌與大腿之間,這更是一個(gè)讓人無(wú)法琢磨的概念。這之間又有什么可“玩弄”的呢?
其實(shí),正確的用法應該是“股掌之上”。例如:
大夫種勇而善謀,將還玩吳國於股掌之上。(《國語(yǔ)·吳語(yǔ)》)
汪逆……被日寇玩之于股掌之上。(鄒韜奮《全國輿論對汪逆的憤慨》)
“玩于股掌之上”是一個(gè)比喻,一個(gè)不完整的比喻。晉代的袁宏在《后漢紀·獻帝紀三》中的一句話(huà)就把這個(gè)比喻表達得非常完整。原句是:
“袁紹孤客窮軍,仰我鼻息,譬如嬰兒在股掌之上?!?/strong>
這個(gè)比喻非常形象,像個(gè)嬰兒一樣被玩弄于“股掌之上,”想放在大腿上就放在大腿上,想托在手掌上就托在手掌上。所以,一般辭典解釋這一義項為“形容容易操縱和控制”。
懂得了“股掌”的確切含義,了解了“玩弄”對象的喻體是“嬰兒”,就應該不會(huì )出現“股掌之間”“股掌之中”一類(lèi)的錯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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