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說(shuō)漢字: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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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午”字就是“杵”字的本字,是個(gè)象形字。甲骨文①像兩頭粗圓、中間有一細腰的杵形,可以用來(lái)舂米。②是金文的形體,上端向左右伸展的部分是兩個(gè)把手,供兩個(gè)人使用,抬起落下便于用力。③是小篆的形體,變得不像杵的樣子了。到了楷書(shū)④那就更不像杵形,它是由小篆直接變來(lái)的。
“午”字的本義就是“杵”。以“杵”搗“臼”才能舂出白米,所以“午”有“抵觸”或“違反”之義,如:“午其軍,取其將。”(《荀子•富國》)這個(gè)意義后來(lái)大都寫(xiě)作“忤”或“迕”。有“違反”義就不可能“順”,所以由“不順”又可以引申為縱橫交錯,如在《儀禮•特性饋食禮》中有“午割之”一句話(huà),這個(gè)“午割”,不是“在中午割”,而是縱橫交錯地割。
當“午”字被借用為地支的第七位以后,那么它當“杵”用的本義又該怎么辦呢?就在其左增加一個(gè)木字旁,形成了左形(木)右聲(午)的形聲字“杵”。自此以后“午”、“杵”有了明確的分工。
“鋤禾日當午”的“午”字,就是指“中午”。古人用地支計時(shí),所謂“半夜子時(shí),正晌午時(shí)”,后者即中午十一點(diǎn)到下午一點(diǎn)。
“午”字是個(gè)部首字。在漢字中,凡由“午”所組成的字大都與“違反”或“抵觸”義有關(guān),如“啎”字等。
——左民安《細說(shuō)漢字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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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形字。字在甲骨文、金文中像杵形,假借為地支的第五位,用于紀月,指農歷五月;用以紀時(shí),指十一時(shí)至十三時(shí);在太歲紀年法中又用以紀年,《爾雅·釋天》:“太歲在午曰敦牂。”與天干相配,可用以紀年,亦可用以紀日。(李義海)
——李學(xué)勤《字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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