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釋京兆尹
◎ 京兆尹 jīngzhàoyǐn
[caoital officials] 古代京師的地方長(cháng)官
京兆尹鄭叔則。——唐· 柳宗元《柳河東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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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(yǔ)辭典地名。漢武帝太初元年(西元前104)?分右內史東部為其轄區,為京師三輔之一,治所 在今陜西西安市。轄境約當今西安以東、華縣以西;渭河以南,秦嶺以北之地,魏以后置京兆郡。后亦用以稱(chēng)京師。簡(jiǎn)稱(chēng)為「京兆」。
職官名:(1)? 漢代轄治京兆地區的行政長(cháng)官,職權與俸祿與郡守相當。后亦借指京師地區的行政長(cháng)官。簡(jiǎn)稱(chēng)為「京兆」、「京尹」。(2)? 民國初年的地方官名。民國定都北京,改清順天府為京兆地方,設京兆尹,直隸于大總統,為中央政府的特別官制,現已廢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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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尹 網(wǎng)絡(luò )解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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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尹 (中國古代官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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