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北京(Beijing),簡(jiǎn)稱(chēng)京,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、直轄市、國家中心城市、超大城市,全國政治中心、文化中心、國際交往中心、科技創(chuàng )新中心,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的辦公所在地。2.指建康。即今南京市。南朝宋都建康,位在當時(shí)疆土之北,因謂之北京。 3.指京口。在今江蘇鎮江市。京口是南朝宋的發(fā)祥地,文帝又生于其地,因稱(chēng)之為北京。 4.指平城。在今山西大同市東北。北魏于太和十九年自平城南遷都洛陽(yáng),因稱(chēng)舊都平城為北京。 5.指太原府。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晉源鎮。唐和五代的唐﹑晉﹑漢都發(fā)祥于此,因謂之北京。 6.指大名府。今河北大名縣。因宋真宗曾經(jīng)駐蹕于此。 7.金天眷元年改遼上京臨潢府為北京。故址在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波羅城。見(jiàn)《金史.熙宗紀》。 8.金貞元元年遷新都于中都大興府(今北京市),以舊都中京大定府在新都之北,改稱(chēng)北京。故址即今內蒙古寧城縣西北大明城。見(jiàn)《金史.海陵紀》。 9.明初指開(kāi)封府。即今河南開(kāi)封市。 10.明永樂(lè )元年,成祖將他做燕王時(shí)的封地北平府改為順天府,建北京,即今北京市。永樂(lè )十九年,自應天(今江蘇南京市)遷都順天,改北京為京師。洪熙元年,擬還都應天,復改京師為北京。正統六年,定北京為國都,又改稱(chēng)京師。歷清直至辛亥革命后,相沿不改。但習慣上自明永樂(lè )以后都稱(chēng)北京。參看"北京市"。
大陸地區稱(chēng)北平市。參見(jiàn)「北平市」條。
英語(yǔ) Beijing, capital of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, Peking, PRC government
德語(yǔ) Peking (S)?
法語(yǔ) Pékin, Beij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