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 基本解釋
棄 詳細解釋
詳細字義
◎ 棄
〈動(dòng)〉
(1) (會(huì )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個(gè)頭向上的嬰孩,三點(diǎn)表示羊水,頭向上表示逆產(chǎn)。中間是隻簸箕 ,下面是兩隻手。合起來(lái)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(chǎn)兒倒掉之意。小篆寫(xiě)法大同小異。本義:扔掉;拋棄)
(2) 同本義 [throw away;discard;abandon]
棄,捐也。——《說(shuō)文》。段注:“棄者,不孝子人所棄也。”
天之棄商也久矣。——《左傳·僖公二十二年》
拋子棄草間。——王粲《七哀》
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。——蘇洵《六國論》
敵棄炮倉皇遁。——清· 徐珂《清稗類(lèi)鈔·戰事類(lèi)》
子孫棄者。——清· 袁枚《黃生借書(shū)說(shuō)》
棄其婦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傳》
棄甲投戈。——《廣東軍務(wù)記》
棄厭(嫌棄;厭惡);棄親(拋棄親族);棄禮(拋棄禮制);棄穢(拋棄穢濁);棄失(丟失);棄地(丟棄田地);棄灰(把灰燼棄在路上);棄物(被丟失之物);棄國(丟失封國或都城);棄才(被遺棄的人才)
(3) 廢,廢除 [abolish]
水官棄矣。——《左傳·昭公二十九年》。注:“廢也。”
棄言(已經(jīng)廢棄之言);棄法(廢棄法度);棄井(廢井)
(4) 忘記 [forget]
棄,忘也。——《爾雅》
其庸可棄乎。——《左傳·昭公十三年》。注:“猶忘。”
棄忽(遺忘,忽略)
(5) 違背;背叛 [violate;betray]。如:棄命(違命;拋棄命令);棄天(違背天意);棄言(背棄諾言);棄信(違背信義);棄約(違約,不守前約)
(6) 離開(kāi) [leave]
子棄寡人。——《戰國策·秦策》。注:“去也。”
棄予(離開(kāi)我);棄代(去世)
(7) 曠,耗費 [expense]。如:棄力(費力);棄日(耗費時(shí)日,虛度光陰)
常用詞組
棄 國語(yǔ)辭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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拋開(kāi)、捨去。如:「放棄」、「丟棄」、「廢棄」、「棄置」。《孟子·盡心上》:「舜視棄天下,猶棄敝蹝也?!?/span>唐·李白〈宣州謝朓樓餞別校書(shū)叔雲〉詩(shī):「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,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(yōu)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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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名。周代始祖后稷。相傳他的母親姜原生他以後,曾把他棄置道旁,故以為名。
棄 音韻方言
國際音標 t??i?? 唐代讀音 *kì日語(yǔ)讀音 SUTERU韓語(yǔ)羅馬 KI現代韓語(yǔ) ?
客家話(huà) [梅縣腔] hi5 ki5 [海陸腔] hi5 ki5 [客英字典] hi5 [寶安腔] hi5 [客語(yǔ)拼音字匯] hi4 ki4 [沙頭角腔] ki5 hi5 [臺灣四縣腔] hi5 ki5 [陸豐腔] ki5 hi5粵語(yǔ) hei3潮州話(huà) ki3
近代音 溪母 齊微韻 去聲 氣小空;中古音 溪母 至韻 去聲 棄小韻 詰利切 三等 開(kāi)口;上古音 黃侃系統:溪母 屑部 ;王力系統:溪母 質(zhì)部 ;
棄 字源字形
甲骨文 | 金文 | 楚系簡(jiǎn)帛 | 說(shuō)文 | 楷書(shū) | 楷書(shū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