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謚法
謚法:追謚的準則。即帝王、諸侯、卿大夫、大臣等死后,朝廷根據其生前事跡及品德,給予一個(gè)評定性的稱(chēng)號以示表彰。始于西周中葉稍后。從周文王、武王至懿王,王號均自稱(chēng)。孝王之后,方有謚法。后仍有自立王號者,如春秋時(shí),楚君熊通自立為武王。天子及諸侯死后,由卿大夫議定謚號。秦始皇廢不用。漢初恢復。以后帝王謚號由禮官議上。貴族大臣死后定謚,由朝廷賜予。明清定謚屬禮部。此外,又有私謚,始于東漢,大多是士大夫死后由親族門(mén)生故吏為之立謚,故稱(chēng)私謚。 ? 漢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