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jǐng qín qū
注音 ㄐㄧㄥˇ ㄑㄧㄣˊ ㄑㄩ
警察勤務(wù)的基本單位,由警員一人負責。依警察勤務(wù)條例規定,警勤區的劃分有二項原則:(1)?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為原則。(2)?依據人口疏密,以二千人以下或以三百戶(hù)為原則。除上述兩項原則外,尚應參酌地區廣狹、警力多寡、工作繁簡(jiǎn)、交通電訊設施等情形為適當調度。也稱(chēng)為「警察勤務(wù)區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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