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諡法
諡法:追諡的準則。即帝王、諸侯、卿大夫、大臣等死後,朝廷根據其生前事蹟及品德,給予一個(gè)評定性的稱(chēng)號以示表彰。始於西周中葉稍後。從周文王、武王至懿王,王號均自稱(chēng)。孝王之後,方有諡法。後仍有自立王號者,如春秋時(shí),楚君熊通自立爲武王。天子及諸侯死後,由卿大夫議定諡號。秦始皇廢不用。漢初恢復。以後帝王諡號由禮官議上。貴族大臣死後定諡,由朝廷賜予。明清定諡屬禮部。此外,又有私諡,始於東漢,大多是士大夫死後由親族門(mén)生故吏爲之立諡,故稱(chēng)私諡。 ? 漢典